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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13 21:43:29 |  访问:102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院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位于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138号,是一所培养现代商贸服务类高技能人才的省属全日制公办、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4年创办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1979年创建浙江宁波商业技工学校,2001年,升格为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是浙江省首批五所技师学院之一。

学校设有烹饪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商贸系三个专业系部,开展中式烹饪、西式烹饪、中西面点、烘焙与甜点、旅游酒店管理、茶文化与营销、财务会计、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国际贸易、连锁企业经营与管理等11个专业教学。

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全国第二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单位、第46、47届世界技能大赛糖艺西点项目中国集训基地、浙江省技工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先后获评“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省级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第三届浙江省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省技工院校思政引领校”等荣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详见《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注意事项: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本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以用人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2.对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要求,一般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可累计的实际工作经历为准,并主要根据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认定。劳动合同内容不足以反映工作内容的,招聘单位有权要求应聘者取得所在工作单位的证明信函。从学校任职时间特点考虑,对其工作经历时长要求可接受按学期计算的办法,即任教满两个学期即可视为具备一年工作经历,并以此类推。

3.职业院校范围包括技工院校、中职、高职和本科职业院校。

4.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7月31日前。

5.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视作具备专科、本科学历。

6.本次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的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12时至2024年6月21日17时

从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完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业水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职)位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syjs1234@126.com,邮件主题必须标明“事业单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资格复审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人员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职)位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20∶1时增加笔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20∶1时直接进入面试和专业测试。

1.面试

岗位1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履职能力、综合素质和匹配度。岗位2-6的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考查设计教学方案的能力、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的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师的基本素养。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2.专业测试

岗位2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或实操能力进行测试。专业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学院一般会提前告知考生专业测试的内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3.成绩

岗位面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总分为100分,总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在总分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分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面试、专业测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分别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最终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录用。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拟聘到教师岗位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在首次聘期的2年内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聘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

(七)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138号,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顾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113668、87237886;

邮箱:syjs1234@126.com;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13858,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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